索引号 | 3212000004/2024-331168 | 分类 | 政策文件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4-04-23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2024-04-23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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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存在粉尘健康危害的用人单位监督管理,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全省粉尘健康危害早发现专项行动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泰州市粉尘健康危害早发现专项行动(2024-2025年)实施方案》。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泰州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工作方针,促进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摸清辖区内存在粉尘健康危害的工业企业,加强对危害严重行业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粉尘危害超标用人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做到粉尘健康危害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
二、目标任务
(一)到2024年12月底
1.摸清辖区内存在粉尘健康危害的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企业底数,粉尘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
2.对分发的粉尘企业名单和开展职业健康检查但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企业名单,做到应核尽核,粉尘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
3.职业病防治能力明显提升,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4.粉尘危害浓度岗位合格率、接触粉尘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明显提高。
(二)到2025年10月底,纳入存在粉尘健康危害早发现专项行动的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中所列类别为严重的产生粉尘危害的工业企业,重点关注产生矽尘、石棉粉尘等职业病危害的在册职工10人及以上的中小微企业)
1.职业健康培训率、粉尘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和职业健康检查率均达到95%以上;
2.经专项治理,粉尘危害浓度岗位合格率达到85%以上;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企业粉尘危害申报率达到95%以上;
4.已申报但未开展职业健康检查企业应核尽核,接触粉尘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
5.已申报企业年度更新申报率达到95%以上。
三、主要内容
督促指导纳入存在粉尘健康危害早发现专项行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企业”)落实“4+1”行动要求。
开展“4”方面工作:
(一)开展职业健康培训。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培训工作。
(二)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督促指导专项行动企业,对存在粉尘健康危害的岗位进行辨识和管理,如实申报粉尘危害并及时年度更新。
(三)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督促指导专项行动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四)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督促指导专项行动企业,规范开展接触粉尘岗位劳动者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结论采取对应措施。
紧盯“1”类问题跟进:
(五)开展专项治理。将未开展粉尘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或存在粉尘危害超标岗位的专项行动企业,纳入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进一步督促指导。
四、行动安排
此次行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评估总结三个阶段。
2024年4-5月,实施动员部署。结合相关企业信息,摸清辖区内存在粉尘健康危害的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企业底数,做好培训发动,打牢行动基础。
2024年6月-2025年4月,组织自查自改。专项行动企业对照《粉尘健康危害早发现专项行动自查评估表》自查自改。相关市(区)在此阶段强化指导帮扶。
2025年5-10月,开展评估总结。市和各市(区)分别按一定比例组织市县级抽查评估,做好专项行动总结收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