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04/2023-331026 | 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3-10-11 |
文号 | 泰卫规〔2023〕1号 | 时效 |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泰州市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泰州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2023-10-12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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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卫生健康委,市卫生监督所:
为规范行使《泰州市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办法》《泰州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1号)《泰州市依法办关于统筹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泰依法办〔2023〕1号)等文件精神,我委制定了《泰州市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泰州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标准自2023年11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1月11日。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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