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泰州市卫生健康委行政执法决定网站公示(10.24)
  •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2024-10-24 16:30
  • 浏览次数: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1

施耐克江苏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2024037

生产经营的消毒产品“保生牌皮肤粘膜消毒液”未标注产品名称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024.10.17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

李某

2024038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等进行卫生检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罚款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024.10.18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3

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

2024039

学校教室的人均面积不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规定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一款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警告。同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024.10.22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

泰州市凤凰小学

2024040

学校饮用水的菌落总数不符合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七条第二款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警告。同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024.10.24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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