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泰州市卫生健康委行政执法决定网站公示(9.30)
-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2024-09-30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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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1 | 海陵区韩尚美容美发店 | 2024035 | 未按照规定对经营场所的室内环境、公共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 警告,罚款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 | 2024.9.29 |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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