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04/2023-331028 | 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3-10-26 |
文号 | 泰卫健办〔2023〕30号 | 时效 |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确认兴化市第三人民医院等5家医院为二级乙等综合医院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2023-10-26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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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卫生健康委:
经各地申请,根据省、市卫生健康委《江苏省医院评审办法》《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9版)》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委组织专家对兴化市第三人民医院等5家医院开展等级医院评审。现确认兴化市第三人民医院、泰兴市第三人民医院、靖江市新港城医院、兴化市第五人民医院、兴化市戴南人民医院为二级乙等综合医院,医院新确定的等次有效期至 2027 年10月26日。
上述5家医院应以本次等级医院评审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与管理,不断改善医疗服务,努力提升医疗质量,切实保障医疗安全。有关市(区)卫生健康委应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有关医院的日常监管,促进医院健康持续发展。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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