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2026-10-12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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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医院评审办法》,市卫生健康委于2026年三季度组织对16家医院进行了评审。现对参评医院的综合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一、拟确定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为二级甲等精神病医院,兴化市第四人民医院为二级乙等精神病医院。

二、拟确定兴化城南医院为二级无等次综合医院。

三、拟确定泰州市姜堰区溱潼人民医院参照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管理,泰兴市延令街道鼓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泰兴市第三人民医院)、兴化市安丰镇中心卫生院(兴化市第五人民医院)、兴化市戴南镇中心卫生院(兴化市戴南人民医院)、靖江市斜桥镇中心卫生院(靖江市新港城医院)参照二级乙等综合医院管理,泰兴市黄桥镇溪桥卫生院(泰兴市精神病防治院)参照二级乙等精神病医院管理。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中心卫生院(泰州市姜堰区张甸人民医院)、靖江市季市镇中心卫生院(靖江市季市医院)、靖江市新桥镇中心卫生院(靖江市新桥城医院)、泰兴市虹桥镇卫生院(泰兴市第四人民医院)、兴化市戴窑中心卫生院(兴化市戴窑人民医院)参照二级无等次综合医院管理。

三、泰兴市珊瑚镇卫生院(泰兴市第五人民医院)、兴化市沙沟中心卫生院(兴化市沙沟人民医院)不再参照二级综合医院管理。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与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联系。

联系电话:0523--86393156

联系地址:泰州市永泰路318号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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