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2023-12-28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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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健康需求的不断提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申报设立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用于加强设备投入,提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疾控能力提升设备购置、医疗新技术引进、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补助、临床(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1)疾控能力提升设备购置。用于购置实验室常规仪器电子天平、等离子发射光谱仪、超级微波消解仪等。
(2)医疗新技术引进。根据《泰州市医学新技术引进奖奖励暂行办法》,对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的应用性技术开展引用工作进行评审奖励。医学新技术引进奖1-2年评审一次,奖励总数不超过45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0项、二等奖、三等奖总数不超过35项。
(3)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补助。对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进行年度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给予一定的补助资金。
(4)临床(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创建临床(中医)重点专科,获得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证的临床(中医)重点专科的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其中创建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的单位,按照100万元/个进行补助,创建江苏省临床重点专科的单位,按照40万元/个进行补助。
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安排预算资金400万元,实际支出278.60万元,预算执行率69.65%。各子项目具体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表1. 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专项资金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拨付金额 | 支出金额 | 预算执行率 |
1 | 150 | 150 | 148.60 | 99.07% | |
2 | 临床(中医)重点专科建设 | 120 | 0 | ||
3 | 医学新技术引进 | 80 | 80 | 80 | 100% |
4 | 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补助 | 50 | 50 | 50 | 100% |
5 | 合计 | 400 | 280 | 278.60 | 69.65% |
(二)绩效目标
项目年度核心绩效指标如下:
(1)完成疾控能力提升设备购置,包括电子天平、等离子发射光谱仪、超级微波消解仪,安装验收完成,并投入使用,提升检验检测工作能力。
(3)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医学新技术引进奖评审工作,对获奖新技术予以奖励。
(4)完成3个临床(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任务。
二、评价情况
(一)项目特点分析及评价重点
1.疾控能力提升设备购置
该项目主要购置实验室常规仪器电子天平、等离子发射光谱仪、超级微波消解仪,共3台设备。项目相对较为简单清晰。评价重点关注设备采购是否按计划完成、采购程序是否规范、设备验收、领用、使用是否及时规范,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作用等。
2.医疗新技术引进
鼓励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和个人积极引进成熟、适用、先进,在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等工作中有明显社会、经济效益,填补市内空白,符合知识产权要求的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的应用性技术。项目涉及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与民生息息相关。该项目重点关注,引进技术程序是否合规、引进技术对于泰州地区医疗水平的提升、缓解患者外出看病难,提升看病便利性等。
3.医疗质控中心补助
医疗质控中心作为医疗体系质量控制一个重要环节,在医疗质量管理中的作用明显。该项目重点关注,各质控中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是否能覆盖全部质控对象,是否开展本专业医疗质量检查、评估等工作。
(二)评价思路方法
1.评价原则及标准。评价组遵循科学公正、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案头审核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材料核实、成本效益、因素分析和对比分析等方法,对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中立、客观的绩效评价。对于定性指标,一般通过问卷及访谈采集相关数据,运用等级赋分法考量指标实现程度;对于定量指标,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实际数据比对目标值,按完成度折算指标得分。
2.评价体系。主要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满意度五个方面内容(详见附件1)。绩效评价结果采用综合评分定级的方式,总分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3.评价依据
(1)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2)《泰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泰政发〔2021〕88号);
(3)《泰州市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泰财规〔2022〕3号);
(4)《泰州市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泰财规〔2022〕4号 );
(5)《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
(8)资金设立、实行时依据的其他有关文件、方案、办法等。
(三)评价工作情况
1.项目情况核查
(1)前期准备阶段 。7-8月,成立评价组,通过访谈、查看台账、抽查凭证、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项目背景、政策依据、投入、管理、项目产出及效益等情况,形成评价总体思路,制订评价工作方案,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及调查问卷。
(2)组织实施阶段。8-9月,评价组对3个子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覆盖核查,对项目实施单位反馈的数据进行核实、甄别,以获得较为全面的项目实施进展、产出和效益达成情况等评价基础信息。
(3)分析评价阶段。9-10月,评价组汇总整理获取的各项数据和相关业务资料,综合运用比较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纵向对比法等方法进行评价分析,对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形成评价报告。
2.社会测评情况
(1)调研对象。部分受益单位、受益病例、社会公众。
(2)调研内容。设备购置是否能有效提升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旧设备如何处置、新设备具有哪些优点、质控中心组织建设是否健全、年开展质控评价情况、专项检查开展情况、培训开展情况、所患疾病在泰州医治效果等。
(3)调研数量。共形成72份调查问卷,其中受益单位18份(其中设备购置5份、质控中心13份),受益病例26份,公众28份。
(四)绩效评价结论
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专项绩效评价得78.66分,等级为“中”。各评价维度得分情况见下表。
表2. 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权重 | 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8 | 18 | 100% |
过程 | 17 | 12 | 70.59% |
产出 | 48 | 34.33 | 71.52% |
效益 | 17 | 14.33 | 84.29% |
合 计 | 100 | 78.66 | 78.66% |
三、项目绩效
(一)目标实现情况
1.完成疾控能力提升设备购置,包括电子天平、等离子发射光谱仪、超级微波消解仪,安装验收完成。但实际只投入使用一台设备。
2.开展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情况考核,2022年对34家质控中心进行考核,其中考核结果优秀的12家、良好22家。通过考核活动,促进各专业高质量发展。
3.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医学新技术引进奖评审工作,对获奖新技术予以奖励,共奖励45项医学新技术。
4.受疫情影响,省里未组织临床(中医)重点专科评审工作,未完成3个临床(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任务。
(二)项目取得成效
一是完成疾控能力提升设备购置。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实施疾控中心理化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预算150万元,采购电子天平、等离子发射光谱仪、超级微波消解仪各一台。
2022年4月18日,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检验科提出仪器设备申购并取得审批同意。2022年7月25日,委托江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代理项目招标。2022年8月5日,经竞争性磋商,确定江苏瑞屹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泰州市疾控中心理化仪器设备采购中标供应商,中标价148.60万元。
2022年8月15日,签订理化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约定9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2022年12月5日,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次性向江苏瑞屹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设备款148.60万元。
二是引导新技术引进,促进医疗服务技术进步。《泰州市医学新技术引进奖奖励暂行办法》鼓励各医疗机构引进成熟、适用、先进的医学新技术,填补泰州市内空白,造福患者。2022年,对“基于ncRNAs和干细胞的心血管疾病临床研究”等45项新引进医学新技术予以奖励,其中一等奖10项、二等奖15项、三等奖20项。通过对新引进技术奖补,促进医疗服务技术进步。
三是强化质控考核,促进质控中心高质量发展。市级质控中心承担着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通过组织建设与保障、岗位职责与规章制度建设、工作状态与成效等方面对各质控对象进行专业指导。2022年对34家质控中心进行考核,其中考核结果优秀的12家、良好22家。通过考核活动,促进各专业高质量发展。
(三)存在问题不足
一是预算执行管理需加强。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为69.65%,远远低于全市专项资金执行率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临床(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未实施,年初工作安排和预算编制不够精准。
二是资产管理不到位。作为以资产购置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市疾控中心申请购置的三台设备,其中电子天平、等离子发射光谱仪两台设备交付后,截至评价日仍未投入使用。使用单位也未及时对该批资产进行登记、建立资产卡片和资产账目,将相关信息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管理不够到位。
四、有关建议
1.合理安排资金预算,提高资金使用率
2022年安排临床(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预算资金120万元,拟创建3家江苏省临床重点专科单位。此项工作,2022年未开展,造成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
实际工作中,应合理安排年度工作,积极推进工作开展,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率。
2.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提高资产配置效率
泰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配置资产后,应当及时对配置的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建立资产卡片和资产账目,将相关信息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同时,按照各类资产计价方式的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严格执行泰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提高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
3.进一步关注新技术适用群体规模,提高财政资金奖励引导效益
在进行新技术引进评审时,从不同指标对新技术进行评价,可以进一步关注引进新技术在前期引进应用期间适用病人群体规模,如该新技术适用病人群体偏小,说明该技术带来的社会效益较低,可以不予奖补,让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附件1.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专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doc
2.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专项社会满意度调查问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