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泰州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2024-05-31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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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起草了《泰州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泰州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5月31日—6月10日,意见建议通过邮寄信件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泰州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

邮政编码:225300

电子邮箱:tz6393201@163.com

附件1:《泰州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泰州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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