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04/2024-331172 | 分类 | 政策文件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4-04-30 |
文号 | 时效 |
《2024年泰州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2024-04-30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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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江苏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苏卫办监督〔2024〕2号),以及市市场监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检。
三、贯彻落实要求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按照“依法监管、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促进公平公正执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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