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12000004/2023-331167 分类 政策文件解读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12-01
文号 时效
关于《泰州市血吸虫病防治目标实施方案(2023-2030年)》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2023-12-01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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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血吸虫病防治成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制定了《泰州市血吸虫病防治目标实施方案(2023-2030年)》,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血吸虫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传染病。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维护人民健康摆在突出位置,作出了实施全面推进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推进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我市于2018年通过省级消除血吸虫病考核,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当前血防工作仍面临长江上游地区中间宿主钉螺分布广、流行因素复杂等诸多挑战,为全面巩固血吸虫病消除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二、行动目标

全市所有市(区)建立健全敏感、有效的血吸虫病监测体系,加强血吸虫病监测工作,持续巩固血吸虫病消除成果。

三、防治策略

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与钉螺控制并重的综合防治策略,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精准防治。

四、重点任务

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本方案确定的政策措施,切实抓好落实,精准实施消除血吸虫病“六大行动”。

(一)实施传染源控制行动。加强人群传染源查治和家畜传染源管理,推行有螺环境禁牧,加强粪便无害化设施建设。

(二)实施综合控制钉螺行动。主要包括钉螺调查和药物灭螺、农业工程钉螺控制措施、水利工程钉螺控制措施及其他钉螺控制措施。

(三)实施病人救治管理行动。主要包括晚期血吸虫病病人救治随访、血吸虫病病例管理和既往感染者管理。

(四)实施监测预警响应行动。主要包括流行因素监测、野生动物传染源监测、风险评估与处置

(五)实施健康教育促进行动。加强宣传动员,提高公众对血吸虫病的认知和关注度,增强居民自我防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参与血吸虫病防控的良好氛围。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教育,针对流行区学生、休闲垂钓人员、涉水作业和重大工程外来施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广泛开展血防知识健康教育。

(六)实施专业能力提升行动。加大技能培训力度。通过集中培训、进修、驻点等形式,对从事血防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人群和家畜血吸虫病查治、钉螺查灭、健康教育、风险评估、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培训,全方位提升现有防治队伍技能水平。加强科技创新,在相关科技计划中布局消除血吸虫病科学研究,组织跨学科联合攻关。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泰州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二)经费保障。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经费主要由中央财政负担,省级财政补充,因增加防治任务所需必要经费超出中央、省级财政负担部分由市、市(区)共同分担,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安排,保证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三)机构和人员保障。完善市、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血吸虫病防控网络,保持稳定的血吸虫病防治专业队伍,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血吸虫病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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