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结果的公示
  •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2026-02-05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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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委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泰州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的通知》(泰卫健办〔2024〕13号),组织对呼吸内科等17个专业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开展了重新申报评价,经综合评估,现对拟确认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和限期整改专科(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5日—2月11日。如有异议,请与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

联系电话:0523-86399516。

 

附件:泰州市临床重点专科重新评价结论.pdf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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