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份泰州市主城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情况通告
  •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2025-02-28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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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完成了2025年2月份的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在海陵区和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共设19个监测点,除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的3份出厂水进行全分析监测外,其他16份水样均为常规指标监测,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进行评价,合格19份,合格率100.00%(其中:出厂水3份,合格3份;末梢水14份,合格14份;二次供水2份,合格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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