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姜堰区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结论的公示
  •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2024-12-23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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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下发江苏省二级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卫妇幼〔2019〕13 号)文件要求及年度工作安排,我委于11月对姜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等级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拟确认姜堰区妇幼保健院为二级妇幼保健院。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可以书面形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材料请签署实名。联系电话:0523-86393605。通讯地址:泰州市永泰路318号妇幼处(邮编:225300)。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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